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建议》(75号)答复

日期: 2021-04-09 浏览量:30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释义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阜新市人民政府下发了《阜新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阜新市垃圾分类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成立了阜新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机构。市住建局组织召开了各县区参加的垃圾分类专题会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在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垃圾分类全覆盖,在一个街道建成分类示范片区;规范明确了我市垃圾实施四分类及设施收集容器标志标识。同时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市住建局及各城区分别组织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阜新微报、电视台、报纸等平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让市民了解垃圾分类意义,投入到垃圾分类中来。

  二、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目前,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正在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住建局、公用中心协调、指导各县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全市七区两县分别在辖区内以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展板等形式宣传报道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县区相继购置了垃圾分类桶(箱);粘贴垃圾类别醒目标志,摆放在试点小区内,逐步引导市民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投放工作。

  三、存在问题

  目前,由于市、区财力紧张,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少,导致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推动慢;各县区资金困难,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极少,部分县区借助物业小区改造购置少量垃圾收集桶,远远达不到分类设置标准;由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完善,缺少分类收集和运输车辆设施设备配置,无终端处理体系。

  四、下步工作

  一是市、区两级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以展板、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宣传报道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人人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1年,我市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动员各城区在辖区社区内大力宣传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现公共机构分类全覆盖,1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三是市、区两级加大投入,逐年购置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4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非常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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