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整治街路商业门店占用门前公共停车泊位的建议》(147号)答复

日期: 2021-04-14 浏览量:40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王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街路商业门店占用门前公共停车泊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市容环境整治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积极研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制定方案

  起草制定了《阜新市2021年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沿街商户私占公共停车泊位整治工作,作为市容秩序整治的重要内容,由住建、公安、自然资源局和各城区政府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沿街商户私占公共停车位整治工作力度,加强舆论宣传,共同做好整治工作。二、具体安排

  1.查处违法占道。查处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店外经营、乱堆乱放、占道铝塑品加工、占道喷涂作业等违法违规现象;查处主次干道及重点部位擅自搭设彩虹门、露天舞台、棚伞摊床进行庆典促销的违法违规现象。

  2.拆除沿街私搭乱设。查处拆除主次干道及重点部位各类棚、伞、摊、亭等乱搭乱设;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设置的便民商亭,予以查处拆除。

  3.查处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查处私设地锁、车桩等挡车装置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路和自行车道)现象。

  4.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压实“门前三包”责任,签状率达到100%。加大“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督促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门前卫生、秩序、绿化以及除雪等包干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处罚,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予以宣传表扬。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提案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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