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整治农村垃圾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65号)答复

日期: 2021-04-02 浏览量:283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吕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农村垃圾污染,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打造农村宜居环境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中承担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2021年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力度。

  一、积极筹措资金

  一是推进现有资金的项目建设。针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市住建局已向上争取到补助资金1970万元,用于解决阜蒙县、彰武县和清河门区处置设施建设。其中,已拨付到阜蒙县的1500余万元,已督促县政府抓紧推进阜新镇和佛寺镇2处转运站项目建设。

  二是通过项目争取资金。充分利用国家增大内循环和辽宁省做为“城市更新试点”的良好契机,积极向上申报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补齐处置设施建设短板。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尽快使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完善;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对已损坏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行修复。

  三是要求县区加大投入。市住建局起草的《阜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正在征求意见中,《方案中》要求各县区加大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处置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补充乡镇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的不足。

  四是国家政策已明晰。在农业部2021年1号文件中,也明确提出“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要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相信陆续会有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投入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

  二、强化考评机制  

  目前,全市已经因地制宜地建立起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完善、有人员经费保障的工作体系。但是从垃圾治理日常管护成效来来,离农村环境治理要求的标准还存在很大差距。2021年,市住建局在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向乡镇延伸的同时,强化监督制度建设。结合《阜新市乡镇三项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阜新市乡村振兴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生态环境”的考核办法,市住建局为垃圾治理牵头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垃圾治理成效督导和考评工作。将督导考评结果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进行全市通报。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垃圾治理成效纳入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抓好规划编制工作

  市住建局根据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际,已启动《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本着“城乡一体、经济适用、适度超前”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将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纳入各县区总体规划和乡镇区域规划中,实现“多规合一”。 同时,结合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入运营,根据地域优势,拟将环伊吗图周边、运输距离在30公里之内的市辖五区乡镇和阜蒙县的乡镇的生活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进而解决了一部分乡镇农村垃圾终端处理的难题。运输、处置费用由县区、镇财政共同承担。

  四、持续推进垃圾分类

  继续在全市倡导“远学新宾‘五指法’、近学章古台‘五句诀’”分类经验,指导镇村两级有组织培育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垃圾分类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实现垃圾分类化、减量化、害化、资源化“四化”处理。

  五、部门间统筹推进

  市住建局已起草的《阜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明确了由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各涉农部门各司其责,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治理工作同步推进。特别是涉农相关企业,要求“谁生产谁负责”,建立垃圾治理部门化责任分工体系和回收利用体系。形成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六、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简报、发放宣传单、召开村民会议及培训,逐步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增强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将垃圾治理内容纳入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垃圾治理,全民共建美丽乡村良好氛围。

  七、推进立法执法工作

  市住建局正在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立法和综合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工作。已起草《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初稿,正在积极沟通市人大早日出台,让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条例》中明确了各级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垃圾治理的成效负责。同时,结合《2020年阜新市美丽整洁试点乡镇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内容,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巩固好垃圾治理成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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