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52号)答复

日期: 2021-04-02 浏览量:352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王志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打造农村宜居环境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高度重视,2021年将从规划编制、立法执法、筹措资金、统筹推进、加强宣传方面,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力度

  一、抓好规划编制工作

  市住建局根据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际,已启动《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本着“城乡一体、经济适用、适度超前”的原则,要求各县区将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纳入各县区总体规划和乡镇区域规划中,实现“多规合一”。同时,结合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入运营,根据地域优势,拟将市辖五区乡镇的生活垃圾统一运送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进而解决了市辖五区农村垃圾终端处理的难题。运输、处置费用由区、镇财政共同承担。

  二、推进立法执法工作

  市住建局正在积极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立法和综合执法工作向乡镇延伸工作。已起草《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初稿,正在积极沟通市人大早日出台,让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条例》中明确了各级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农村垃圾治理的成效负责。同时,结合《2020年阜新市美丽整洁试点乡镇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内容,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巩固好垃圾治理成果。     

  三、持续推进垃圾分类

  继续在全市倡导“远学新宾‘五指法’和近学章古台‘五句诀’” 分类经验,指导镇村两级有组织培育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垃圾分类质量。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实现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四化”处理。进一步推进乡镇与企业合作的垃圾回购体系建设,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四、积极筹措资金

  充分利用国家增大内循环和辽宁省作为“城市更新试点”的良好契机,积极向上申报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支持,补齐处置设施建设短板。建设垃圾压缩中转站,尽快使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同时,在《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阜新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和《阜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中,要求各县区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处置设施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

  另外,在农业部2021年1号文件中,也明确提出“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要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设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相信,陆续会有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投入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中。

  五、部门间统筹推进

  市住建局已起草的《阜新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明确了由各级政府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各涉农部门各司其责,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治理工作同步推进。特别是涉农相关企业,要求“谁生产谁负责”,建立垃圾治理部门化责任分工体系和回收利用体系。形成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六、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媒体宣传、召开村民培训会议,逐步引导村民参与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同时,将垃圾治理内容纳入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人员培训教育计划。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垃圾治理,全民共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1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