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

日期: 2020-05-06 浏览量:19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各县、区住建局、扶贫办:

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辽住建[2020]28号)精神,根据各县区上报的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经市住建局会同市扶贫办研究,确定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1004户(C级504户、D级500户。其中,符合住建部门补助政策的为624户(C级361户、D级263户);不符合住建部门政策的为380户(C级143户、D级237户)。现将具体改造任务下达给各单位,请按照如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限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4月底前全部开工,6月15日前全部竣工,6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在做好符合住建部门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监督管理的同时,对于不符合住建部门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也一并纳入住建部门行业监督管理范围。各县、区住建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上述工作时限,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实现动态清零,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明确资金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级补助标准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确定,但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1万元,D级危房补助资金每户不低于3万元。各市、县要在充分利用好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预拨补助资金和扶贫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责任。

三、明确电子档案录入

各县、区住建部门和乡、镇要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户档案网上录入工作,对于2020年度任务基本信息,要于5月10日前录入完毕;对于住房鉴定(评定)安全和往年进行危房改造等满足录入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信息,要于5月30前录入完毕;对于2020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信息,要于6月30日前录入完毕。即:住建部门要完成所有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的网上录入,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全覆盖。

四、执行周报制度

各县、区住建和扶贫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周报制度,按照《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危房改造工作进展和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数据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每周一14:00时前,将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建扶贫办。

联系人及电话:

市住建局联系人张启明    2889031

市扶贫办联系人      2810398

报送邮箱:

市住建局:fxczh2010@163.com

市扶贫办:fpkfxmk@163.com

 

附件: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下达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单位:户
县区名称全口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存量

不符合市住建部门补助政策危房存量符合住建部门补助政策        危房存量
总计C级D级合计C级D级合计C级D级
123456789
全市1004504500380143237624361263
阜蒙县4331582752921111811414794
彰武县535322213832954452293159
海州区101000101
太平区110000110
细河区15870001587
清河门区1915453214122

数据说明:1=4+7   2=5+8  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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