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3-09 浏览量:16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各县、区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危房改造工作两不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我市已于近日完成2020年度农村危房存量统计工作,并已将全市存量数据上报省住建厅。各县、区住建部门需按照存量统计数据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有序开展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已上报的危房存量信息,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方式做好信息备案工作,做到有据可查。要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

二、完善档案管理,加强网上录入

农村危房改造档案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及时将农户档案录入“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以确保上级部门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信息,并及时做出决策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梳理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和开展网上档案录入工作,按照《阜新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危房改造户纸质档案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档案内容排查工作,完善档案内容。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对各市网上档案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三、提前备工备料,做好前期准备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提前做好危房改造施工图设计工作,组织乡镇加大力度,帮助农户提前备工备料,充分利用2020年预拨补助资金,协调主要建材的采购和运输,降低贫困户危房改造成本。对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农户,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前谋划,确定好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按照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6号令实行分区分级复工,符合复工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工建设,并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对2019年度任务还未全部竣工的要抓紧竣工,确保6月底前全部竣工;对2020年度危房存量任务要加快开工,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战中“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点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做到率先起跑、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程开工复工、档案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按照省委省政府设定的任务时限目标完成任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24

 

(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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