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积极组织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宣传月

日期: 2020-11-20 浏览量:472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根据《2020年度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宣传月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制定《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宣传月工作方案》,精心策划户外宣传设计方案,组织局属相关单位在主城区内多条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人流、车流密集地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板集中宣传、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重点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和“一网通办”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阜新市住建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派驻纪检组组长、分管局长和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市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

  二、在城市主要街路悬挂宣传标语

  在中华路、八一路、东风路、新华路、人民大街、解放大街、迎宾大街等多条人流、车流密集的城市主要街路的20余处地点悬挂宣传标语。

  三、在人流密集的场所设置宣传板

  在人民公园、三一八公园、细河景区、街心广场、玉龙湖广场等多处人流密集的场所设置宣传板20余块,悬挂宣传标语20余处,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条例》、《法规》和“一网通办”的主要内容,同时安排管理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采用集中宣传的方式为前来询问的群众解读政策法规,更好的解决群众的实际需求。

  四、利用办公场所LED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

  各单位采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针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对《条例》、《法规》及“一网通办”的主要内容进行宣传,并安排专门部室为来访者对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五、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

  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对《条例》、《法规》及“一网通办”的主要内容并进行深入宣传、解读。

  六、组织集体学习和支部学习

  通过集体学习和支部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掌握《条例》、《规定》及“一网通办”相关精神指示,积极响应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号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做好对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工作,助力阜新住建行业健康发展。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