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20 浏览量:812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和《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国清书记来阜调研讲话精神,围绕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住建系统“放管服”改革,全面完成阜新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相关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全力推动“一网通办”、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工作为主线,以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起点,明确营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更加优越的创新创业环境、诚信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重点任务,为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做出突出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一网通办”。2020年底前,全局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考核任务;全局政务服务网上实办率60%以上,在全市排名靠前。2021年底前,政务服务网上实办率90%左右,走在全市前列。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完成市政府“一网通办”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按照《关于实施行政审批制度“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145项“6+1”类依申请事项全部实现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实现 “中心之外无审批” 、“一枚印章”管审批。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日前
(三)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阜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改革精神,全面依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办理、监督检查、管理处罚、业务指导等工作,与时俱进、实时监测指导县区开展工作,借助大数据分析工作中的困点、难点、堵点,为精确治理、精准施策、精细管理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形成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套机制、全局联动的“互联网+建筑领域”无纸化政务服务新工作模式。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全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深化简政放权,向县(区)、市场取消下放一批含金量高的行政职权和许可事项,进一步推动能减尽减、能放尽放,同时确保放权科学合理,加大培训指导工作,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完成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五)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清单。按照省市审改办具体工作要求,结合住建工作改革进展,全面开展住建领域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及时更新住建系统“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事项清单,规范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内有规定、行使权力严要求。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2020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六)压缩审批时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进一步压缩我局 “6+1”类145项依申请事项各环节办理时限,我局负责的审批承诺办理时限整体压缩50%以上,对无需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审核环节的事项在各项前置条件齐全的情况下,即刻办理。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10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七)加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结合设计、图审、现场、验收等关键节点,围绕联合审图、现场管理、验收备案等阶段,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综合执法检查为辅助手段的全过程、全覆盖的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八)全面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落实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定期组织行业协会开展座谈活动,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倾听企业诉求,加强政策引导。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九)强化“项目管家工作制度”。以项目管家为抓手开展精准服务,做企业的“贴心人”,立足企业需求,构建多重企业联系方式,积极深入企业现场办公,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服务。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十)加强舆论宣传。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路,通过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的宣传贯彻活动宣传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让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并遵循,使广大企业知晓并运用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时时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推进,11月份集中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月
四、组织保障
(十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保证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在全局稳定有序推进,成立市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蕾
副 组 长:刘 新 陈 明 齐 涛 张金树 杨宇飞
成 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
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日常工作由杨宇飞同志牵头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协调。
五、工作要求
(十二)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研究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十三)整体推进,强化督查。各单位、各科室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增强整体性和协同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同时,要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力度,既注重过程督查,又注重结果督查,强化问责机制,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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