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整治人民大街北段(八一路至北新路)
两侧绿化带过高影响市容市貌的建议》(87号)答复

日期: 2020-04-15 浏览量:377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周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人民大街北段(八一路至北新路)两侧绿化带过高影响市容市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高度重视,部署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进行实地调研、排查,人民街绿地及树木量符合规划设计总体要求。

根据《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省人大公告第52号,2012年1月5日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城镇树木。对人民街两侧的绿地树木影响了居民们的正常生活和商户的经营现象,我局将进行合理的修剪和调整,让更多的阳光照进住宅区,提升阜新的市容市貌。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环卫保洁高质量发展,针对我市清扫保洁目前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事宜,2020年3月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辖区政府及各市直单位,要按照要求的时间、质量对各自辖区及附属物进行保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提案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4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