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降低城区街路两侧路边石高度缓解停车难的建议》(76号)答复

日期: 2020-04-23 浏览量:38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刘向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城区街路两侧路边石高度缓解停车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调整边石高度和直改圆

  1.整体降低边石高度不可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规定:道路两侧分隔离带及路侧带外露高度宜为15-20cm。2020年1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防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出行冲突。路边石的作用的是防止车辆冲入人行道,杜绝安全隐患,因此在不允许停车的人行道,不能降低高度。考虑到城市停车难问题及我市实际情况,在过去几年的道路改造中,在可利用停车的道路范围内,我们已实施降低路边石的高度并施划停车位。

2.将直角边石改为圆角问题。在解放大街已有使用圆角边石的事例,如选用圆角边石每延米造价将增加30%左右,从经济性考虑,没有普遍使用圆角边石。在以后的建设中,如确需直角改圆角边石,我们将按照规范实施。

3.今年工作安排。2020年市住建局将实施主城区30条段街巷路的改造工程,对条件成熟的道路采取降低边石高度,施划停车位。

二、合理规范人行道栽植

在今后的道路建设中,我们将合理规范人行道栽植路树间距离和路边其他设施建设或设置,统一考虑公交站点停车港湾等设施。并有计划的对城市道路人行道、树坑石调整高度,同人行道高度一致,选取美观的树篦子进行覆盖。

三、城市环境管理

201931日,《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为贯彻落实《条例》,开展了2019年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市住建局作为整治活动牵头单位,将治理私设地锁、摆放杂物等占用公共车位问题纳入整治活动之中,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做好整治工作。截至2019年末,全市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共查处私设地锁、侵占停车泊位1800余处,清理流动摊点3.7万人次,清理沿街乱堆放和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占道3.62万处,城市市容秩序有了明显变化。

2020年,市住建局将结合“创城”“创卫”工作,以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为依托,进一步协调、督促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清理、整治私设地锁、外摆商品、乱堆乱放等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长效整治市容秩序,提升城市形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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