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阜新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立法的建议》(67号)答复

日期: 2020-03-27 浏览量:35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邢立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阜新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立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城镇供水用水规范化管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将按照立法程序出台相关规定,向市政府、市人大及司法局上报《阜新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立法需求,经由市人大审定后确定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经与市人大法工委沟通了解,2020年立法计划已制定完成并报市委批准)。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同市水务集团及相关部门起草《阜新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在市人大法工委及司法局的指导下做好立法前的各项工作,争取2021年出台《阜新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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