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66号)答复

日期: 2020-04-22 浏览量:31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杨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大气质量推进我市“五城联创”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研究落实。

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习俗,“一步到位”禁止燃放存在较大困难,可仿效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逐步推进“禁燃”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联合新闻媒体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进行宣传,引导居民少放爆竹、不放爆竹。二是由公安、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以及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住建局在借鉴其他兄弟城市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阜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主要包括划定禁燃区域、限定禁燃时间,逐步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等方面内容。《通告》拟于近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同意后以政府通告下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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