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禁止在城市主城区焚烧祭祀用品的建议》(65号)答复

日期: 2020-04-16 浏览量:253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杨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城市主城区焚烧祭祀用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露天烧纸祭祀污染环境,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风俗陋习,既影响城市环境,也不利于我市推动“创城”“创卫”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逐步减少烧纸污染环境问题,市住建局加大管理力度,要求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在每年重点节日(农历小年之前、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前一周,开始进行祭祀焚烧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出动宣传车播放宣传录音,保证整治期间每天流动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绿色祭祀

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加强沿街经营祭祀用品的治理,对市区内、城市出入口及重点部位占道售卖丧葬祭祀用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取缔力度

三是加强巡视劝导。自重点节日前3天开始,于夜间祭祀焚烧高峰期,对主要街路、重点部位加强巡视管理,对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劝导;四是加强清扫保洁,夜间祭祀焚烧高峰期间,要加强对焚烧后产生垃圾的清扫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今年清明节期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市住建局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公祭活动、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烧纸、烧香、抛撒纸钱、送灯等祭扫活动。指导、督促各县区管理部门对露天焚烧祭祀用品行为进行严格管控,防止疫情传播及各类火灾发生。

下步市住建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有效遏制焚烧祭祀用品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城市卫生问题,营造整治、优美、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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