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20 浏览量:327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孙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下水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住宅楼的排水设施为部分业主共有,其维修养护费用应由业主共同分摊。常规的下水维护一般应为:下水井每年春、秋两季各清掏一次、化粪池清掏一次、下水管线每年疏通一次。由于老旧小区缺失物业管理,加之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淡薄,下水维护问题反映严重。
二、落实责任
几年来,我市对老旧小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各区政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
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实施改造,并对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等工作负责。
三、制定方案
2019年,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列入国家、省、市政府的工作重点,重点实施。
当前,我局已经拟定完成了《2020年阜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年度改造计划。今年开始,全市将利用好已拨付到位的国家补助资金,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内容为楼房主体和配套设施两部分,其中下水设施将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
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将完善后续的物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改造后的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入商业化物业管理模式。暂不能实施市场化运作的小区,可由街道社区组织居民实行自治管理,或由所在区国有物业公司实施兜底保障,确保物业服务到位,做到“改造一个管理一个,管理一个规范一个”。
四、建立完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国家补助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属专项资金,通过多年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各县区和建设单位已建立了完善的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严格予以把控,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拨付,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资金的使用也将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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