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除雪工作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20-01-10 浏览量:392 文字大小:

  16日早6 时整,阜新普降小雪,降雪量为  1    1.5mm  。按照“以雪为令,降雪即除雪”的原则,在除雪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全市所有除雪车辆早7时开始上路除雪;各城区按照除雪方案要求,配合机械化除雪同时,积极开展辖区除雪工作。截至1715时,主城区各区专业化除雪工作基本完成。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总体情况    

此次降雪恰逢我市“两会”召开前夕,除雪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两会”保障工作。市住建局及各区政府(管委会)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上阵、巡查督导,广大环卫职工、物业人员全员出动,社会人员积极参与,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精神,克服作业面广、机械化设备少、道路车流量大等困难,利用近一天半的时间,完成了大部分清扫工作,为市民出行和“两会”召开提供了安全、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二、各城区具体情况    

(一)市住建局除雪情况    

166时至15时,市住建局共出动814人,除雪滚刷和除雪铲12台,压缩车10台,完成了中华路、人民大街、解放大街、八一路、红树路、西山路6条街路(含6个广场),东环桥、人民桥、建设桥、海州桥、迎宾桥、三一八桥等6座桥梁,高德、五龙、太平大街、平安路等4座公铁立交桥及管辖的公园、游园除雪工作,并及时将积雪外运。

16日夜间及7日早,市住建局分别在上述6条街路、广场、公铁立交桥撒布融雪剂16吨,有效的防志路面结冰。7日,全天派出压缩车配合城区进行积雪外运工作。

   (二)海州区除雪情况    

1.街路清扫情况。海州区出动宣传车辆9台,执法人员45人,督促沿街企事业单位、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工作,确保单位、商铺门前至路边石积雪清扫及时。全区需除雪街路64条,其中,机动车道完成59条,正在除雪5条(泰山街、西阜四街、西阜五街、西阜六街、西阜九街);慢车道和人行道除雪工作正在进行。    

2.住宅小区清扫情况。海州区共有住宅小区287个,其中有物业服务小区175个,各物业公司出动1950人进行除雪。无物业服务小区112个,辖区街道出动公益岗位人员1740人参与除雪工作,截至目前,住宅小区除雪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细河区除雪情况    

1.街路清扫情况。细河区需除雪街路32条,其中,机动车道已完成26条,正在除雪7条(电工街、龙城路、龙城南路、龙城北路、龙湖北路、高铁南路、玉龙路南侧辅路);慢车道和人行道完成4条,正在除雪28条。

2. 住宅小区除雪情况。细河区共有小区119个,其中,有物业服务小区78个,无物业服务小区41个,除雪较好小区6个。各小区主路清扫较好,居民可以正常出行,但人行道路清扫未能及时进行清扫。

(三)太平区除雪情况    

1.街路清扫情况。太平区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执法车辆15车次,不间断宣传扫雪工作,督促沿街企业、商户对门前积雪进行清扫。绝大部份沿街企业、商户能够按照“门前三包”责任状对门前积雪进行清理。太平区需除雪街路38条,其中,机动车道完成37条、正在除雪1条(东光路);慢车道和人行道完成26条、正在除雪12条。

2.住宅小区除雪情况。太平区共有小区73个。其中有物业服务小区68个,无物业服务小区5个;各街道组织物业公司及公益岗人员对辖区住宅小区进行除雪,截至目前,住宅小区除雪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开发区除雪情况    

1.街路清扫情况。开发区对辖区主要街路、沿街单位社会化除雪情况进行检查,沿街单位都能够主动承担除雪任务。开发区需除雪街路34条,其中:机动车道完成29条,正在除雪5条(开发区9路、新山街、盛吉路、开达街、盛开路);慢车道和人行道完成26条,正在除雪12条。

2.住宅小区除雪情况。开发区辖区内有物业服务小区20个,现阶段各物业公司均对小区内进行除雪工作,均可保障业主出行顺畅。

(五)高新区除雪情况    

1.街路清扫情况。高新区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的沿街商铺进行不间断除雪工作宣传,并多次进行现场检查、督查。辖区需除雪街路12条,其中:机动车道完成8条,正在除雪4条(东新大街、科技大街、兴园街、广元路);慢车道和人行道完成6条,正在除雪6条。

2.住宅小区除雪情况。高新区内有物业服务小区8个,由小区物业进行除运雪工作,无物业服务小区1个,由北方花园社区组织人员进行除运雪工作。截至目前,基本达到主要道路畅通。

三、存在的问题    

1.组织不力。各区虽然高度重视除雪工作,但是工作压力传导不够,街道、社区对除雪工作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组织社会力量进行除雪。

2.责任不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早已建立,但是,仍有个别单位、商铺无视宣传和动员,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等靠思想严重,造成社会除雪力量薄弱。

3.设备不足。由于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没有专业除雪设备,需要人力进行清扫,效率较低,造成除雪不及时或不彻底。

4.重视不够。通过此次除雪工作充分显示出物业管理企业及街道、社区对住宅小区除雪工作重视不够,不能及时组织人力进行除雪,造成部分住宅小区至今无人除雪。

四、下步工作安排    

1.推进社会化除雪工作。针对全市各区慢车道和人行道除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城区按照17日市住建局《关于开展社会化除雪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社会化除雪工作。

2.落实除雪工作责任。各区与辖区内沿街单位、商亭网点签定除雪工作责任状。对于拒不签定除雪责任状或不履行除雪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据《阜新市城市除雪规定》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3.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各区要充分总结此次除雪工作,针对不足,做好下次除雪工作准备。下一次降雪后,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推动全市除雪工作按时限和标准完成。

特此通报。


阜新市城市除雪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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