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站开展建筑工地围挡整治工作

日期: 2018-06-18 浏览量:70 文字大小:

按照市住建委工作部署,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对建筑施工围挡的工作要求,市安全站近期对市内主要城区建筑工地围挡进行了摸底排查和专项整治。目前市内主要城区建筑工地共有42处,其中在建工地12处,停工工地21处,储备闲置用地9处。

经过近期整治,完成整改15处,正在整改中18处。其中兴隆大家庭二期、信息产业大厦及大唐荣城3处工地围挡基础失稳、立面倾斜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了加固处理。大唐荣城东侧围挡已完成了拆除。

存在主要问题为一是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不少建设工地已停工,有的工地已停工多年,工地处于无管理状态,围挡破损、残缺,立面装饰布损坏等不能及时修缮,处于失管状态;二是由于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及人为因素造成工地围挡损坏,责任单位未及时予以维修,工地管理不到位;三是市区储备土地有的已闲置多年,虽然当初土地管理部门已设置围挡,但由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由于没有责任单位,造成围挡整治工作困难重重。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跟踪整治,实现监管长效机制

协调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联合检查,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闲置土地围挡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阜政办函[2018]19号),对已建围挡破旧、残缺、基座不牢等影响安全的督促按时限整改,围挡喷涂广告布陈旧、破损的督促及时更换。经督促仍未按整改时限完成围挡整治的建筑工地,移交综合执法局,按照法律法规程序进行严肃处罚。

下一步要以围挡基座、围挡墙材质是否达到强度要求,支撑系统是否稳定,围挡喷绘内容是否符合美观要求为检查重点。对已完成围挡整治的建筑、拆迁工地,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

二、严格审批,确保围档材质、内容质量

对新设置的围挡材质、内容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新建施工现场按阜住建发[2011]126号文件规定办理施工围挡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设置。城区内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闲置土地,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设置围挡。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严格管理,严格考核

将工地围挡专项整治工作与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有机结合,实行专项管理,凡围挡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工程项目,取消其参加省级、市级安全标准化项目评选资格。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以及围挡设置达标、公益广告设置比例合格的建设、施工单位将被记入“红榜”;经多次督促、约谈仍未采取措施改进并达标的建设、施工单位将被记入“黑榜”,并被列入重点管理范围。连续两次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将被记入企业信用评价不良记录。因其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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