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2-13 浏览量:309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督促检查、催办查办和抓落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做到交必办、办必果,全面完成各项督查任务,提升行政效能,确保全系统保质、保量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加强督促检查,是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保证重大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新形势下督查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督查任务,强化督查职能,加大督查力度,积极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规定,结合住建委工作实际,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做好对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工作的督查工作,办公室接到市委、市政府督查、督办通知单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转到责任单位,必须在办理时限内向政府反馈。
2.对上级领导重要批示以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反馈、督办。
3.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督办工作。
4.对住建委承担重要项目、工程进行督查。
5.对住建委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领导批示和交办的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6.对住建委党委(扩大)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三、完善制度
1.政务督查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要建立制度,规范程序,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总结传统督查方法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和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督查手段和方法,严格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采用实地检查、暗访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方法,充分体现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真实性,不断推进督查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迈进。
2.切实加强督查调研。督查部门要紧扣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带全局性、政策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
3.严格考评管理。各责任单位对督查项目要认真对待,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要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4.有明确办理时限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在30日内办结;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住建委办公室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结论准确。
四、组织保障
住建委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督办工作。
组 长: 王杰志 市住建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 王俊波 市住建委副书记
成 员: 张志国 市住建委副书记、副主任
杨君华 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 宇 市建工局局长
陈 明 市住建委副主任
井 波 市住建委副主任
毕小勇 市住建委副主任
徐 强 市住建委副主任
刘 新 市住建委纪委书记
卜晓辉 市住建委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书记王俊波兼任,副主任李敏。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jwbgs@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7号 辽ICP备202100028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9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308010 网站举报邮箱:fx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