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建设系统“控风险、查隐患、严治理、防事故”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抓手,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以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大事故“三下降”和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市建筑业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实施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覆盖全市在建施工现场参建责任主体企业,立足全面推进企业建立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双控机制,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把握主动权,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3、查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防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问题排查、登记建档和整治情况,以及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情况。
4、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是否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防护;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防护网挂设是否牢固可靠。
5、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6、查建筑起重设备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经过检测;使用过程中各类限位器、保险是否齐全有效,起重设备司机是否持证上岗。
7、查应急管理。是否建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有针对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是否节日期间制定安全保障措施。
8、查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制定、落实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是否设置连续、封闭围挡。
9、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深基坑、大跨度高支模、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以及现场作业组织实施等环节是否到位。
10、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监理单位是否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发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是否及时报告。
(二)各县区建设局及有关部门
1、查组织领导情况。本地区、本部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
2、查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情况。
3、查监督检查情况。组织开展排查和监督检查,以及落实“四个清单”,督促企业治理隐患问题情况,以及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隐患问题的整治情况。
4、查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落实“一企一档”、隐患问题动态管理情况。
5、查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排查、登记建档、分级管控情况。
6、查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与企业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情况;强化应急演练,落实相关应急资源的情况。结合节日生产特点,落实安全监管、安全防范及应急措施的情况。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6月6日)
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动员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
(二)工作推进阶段(
6月6日至9月30日)
各县区要对本辖区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指导企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自查自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三)督查抽查阶段(
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县区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成综合督查组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和责任人。
住建委将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施工单位动员部署、方案制定和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评估阶段(
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县区要对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市住建委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形成工作报告,报市安委会。
请各县区于6月1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和动员部署工作情况,并于每月4日前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相关见证材料,11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其他工作信息随时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二)配合联动
,强化指导。充分调动和发挥有关部门、重点企业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工作协调、业务指导作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严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采取督查、抽查、互查或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于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并对其进行挂牌督办。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执法,依法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抗拒执法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加强联合执法,按照“四个一律”原则依法严厉查处。
(四)引导社会参与,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动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全员参与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组织开展好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的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
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确保举报投诉事项得到及时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