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日期: 2016-09-27 浏览量:74 文字大小:

  8月份以来,阜新市全面贯彻落实省清理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细致地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1、高度重视。阜新市住建委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建工局局长亲自主抓。   8月8日将《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6]122号文件向各县区及施工企业进行了转发。同时起草了《阜新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目前正在进行征求意见,差发改委没有反馈意见,待反馈后送市政府正式下发。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2、积极开展调研。邀请四家二级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及两家开发企业进行保证金工作专项调研工作。调研的内容包括企业缴纳各类保证金现在及下一步从减轻企业负担角度,企业对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有什么期望等。多数企业提出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银行依然需要冻结足够的企业资金,才能出具相应的保函。这样实质上并没有减轻企业负担,盘活企业资金。因此保证金的缴纳还不能完全采取保函的形式。
  3、全力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底数。   8月15日按时完成摸底调查,做到了100%通知到位,所有资质企业报表上报率100%。时间紧任务重,通过qq工作群8日就将通知通知给了施工企业。同时对没有在工作群上做出反馈的企业,又进行了电话通知。上报报表阶段,紧密跟踪,对没有及时上报的企业及时进行电话催报,没有数据的企业,也要求上报加盖公章的空表。有力的确保了一个企业不落。摸底调查细致,设计了六张调查表: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汇总表(一)、(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情况调查表(1.1投标保证金、1.2履约保证金、1.3工程质量保证金、1.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调查内容包括涉及的保证金种类、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企业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收取的部门等基本信息。  
  4、建立明细台账。根据施工企业上报情况,按照保证金的总理分别建立六个台账。每种台账都进行小计,最后形成总的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情况汇总表一、二。经摸底调查,阜新市目前有关部门或建设单位未按时返还和超额收取(预留)的保证金共有   1136.1万元,其中政府部门收取的9.6万元。建设单位收取的1126.5万元。涉及的投标保证金10.6万元(为省外公司收取,不在我省的清理范围);履约保证金33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1082.9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6万元。  

  5、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在住建委门户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6、认真核实上报数据。多方面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方面让施工企业提供支持自己上报数据的工程有关材料。另一方面通过建设单位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核实认可。再就是通过给县区下发督办函的形式,请县区对辖区内的工程项目保证金情况进行核实。

  7、清理返还情况。   9月份通过协调人社局、土地等部门共返还保证金42.6万元,其中履约保证金33万元,农民工工作保证金9.6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协调督促力度,争取按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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