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2-06-06 浏览量:16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的发展,推广绿色建筑、落实好国家有关部委及省政府有关政策,引导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市住建委积极为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搭建平台。
一是组建了市绿色建筑标识评价专家委员会,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上报工作。以争取绿色建筑标识做为目标,完善各个环节的管理,创建使用空间与自然和环境和谐共生的建筑。二是严格程序,按照建设部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充分考虑室外环境、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新能源的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的利用等环节,最大程度地处理好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一体化的相互关系。三是严控监管,在保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推行煤矸石烧结制品、煤矸石、粉煤灰轻集料砌块及使用其它以废弃物为原料的建筑材料,合理采用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度钢。四是加强水资源的应用和管理,完善供水、排水系统及水处理系统,采用先进技术,加大对水资源的利用率。五是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电、光热技术。新建的居住小区全部采用太阳能光热集热水技术、具备条件的采用地源热泵技术。小区景观灯、照明系统应采用光电技术。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提高新能源的利用量。六是制定各项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具体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废弃物的排放,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资源、提高经济效益挂钩,从而创建绿色建筑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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