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56号)答复

日期: 2025-10-22 浏览量:52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罗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市住建局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现状

  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11个示范街道创建工作,584个居民小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覆盖率达到96%,710个公共机构(全覆盖),320 家企业推行垃圾分类。全市现共有垃圾运输车226台,其中其他垃圾运输车202台,厨余垃圾运输车辆8台,可回收物运输车8台,有害垃圾运输车8台,用于我市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二、工作举措

  1.推进垃圾收集站更新改造。组织各县区、物业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站,要求分类垃圾箱上明确标注垃圾类别,垃圾箱上方对应张贴常见分类垃圾种类,提高居民分类准确度。

  2.组织开展环卫设备更新。结合国家“设备更新”政策,市住建局已组织各县区开展垃圾收集设施和运输车辆等环卫设备更新方面项目包装工作,共包装8个项目,现已报各级发改委备案。

  三、下步计划

  1.加强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分类投放设施,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和县域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聚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能力短板。

  2.加强回收利用。加快建立可回收物交投点、中转站、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三级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抓好大件垃圾回收利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3.加强宣传教育。创新活动载体,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和宣讲团,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校园宣传,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社会实践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参与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推动家庭、学校、社区联动。

  4.加强交流协作。深入实施推进省内城市垃圾分类工作“1+6”对口协作,发挥沈阳市对口交流协作纽带联系,充分学习先进工作经验及方式,共同推动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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