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全面贯彻落实明玉副省长来阜调研指示精神

日期: 2021-11-15 浏览量:591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一、下大决心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目前,我市建立了“供、运、用、管、查、改”综合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体系,完善了“四位一体”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机制,落实了“树形”包保责任制,压实“四方责任”,进一步提高了对“用市场保安全、用安全调节市场”的认识,对燃气销售、充装、运输、存储、使用环节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全流程、全链条闭环管理,切实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聚焦“供”,建立燃气供应企业工作台账,确保气源管理全覆盖。建立了全市75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监管责任清单,将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及跟踪整改责任明确到市县(区)、高新区两级住建部门专人负责。正在对城镇燃气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及“回头看”,同时,把瓶装液化石油气储罐站作为重点,针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作坊式”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关停,鼓励大型合规的经营企业扩大经营范围。

  二是聚焦“用”,引导督促用气企业、居民按规按需更换升级燃气安全装置,不留风险隐患。针对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用户,市住建局及燃气公司正在研究共同出资事宜,为用户更换带有流量感知自动切断功能的物联表和燃气自闭阀,更换燃气长寿命连接管、金属软管。针对使用管道燃气的生产经营企业,已强制企业安装商业型可燃气体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同时针对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密闭空间使用管道燃气的,要求其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送排风系统,并与燃气报警系统联动,11月30日前未完成整改的将停止供气。针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居民用户,拟由政府出资购买液化石油气家用报警器,推进气瓶或其附属连接设施加装、更换泄露自动切断装置,推进长寿命软管、金属管更换。针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已强制安装商业型可燃气体报警器,并为气瓶或其附属连接设施加装、更换泄露自动切断装置。

  三是聚焦“管”,专班推进、专人跟进,强力推动燃气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市住建局深入贯彻住建领域燃气监管职责,并同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涉及燃气运输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直报市政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聚焦“改”,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健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销号程序,明确整改标准,逐一销号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下大力气保障城市供热稳定达标运行

  一是加强运行监测。市住建局运用调度巡查的方式及时掌握热源和换热站运行参数是否满足供热需求,对于投诉量较大的区域以及温度达标等共性问题,进行入户走访,分析原因,协调供热责任单位给予尽快解决。

  二是实现室温监测。目前,已就居民室内测温仪安装和监测事宜与中国电信阜新分公司达成合作意向,计划在供热质量不稳定区域和居民家中安装检测仪器,实现远程监测室温。

  三是确保备用设施“备”而能“用”。正在全面排查全市热源备用锅炉及换热站备用供热设施“三修”情况,并开展运行调试,全力做好检修和维护,对于存在影响稳定运行的问题将发现一处,解决处理一处,确保备而能用。

  四是做好重点岗位和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市18家热源企业已实施热源运行车间返岗员工登记报备机制,并建立了员工健康台账;各属地县区正在对全市18家热源企业司炉工、检修工、安全员等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的核酸检测,之后将每周检测一次。同时,要求有条件的热源单位对重点人员进行封闭管理。

  五是明确监管职责,加强行政监管,落实热源、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在加强部门行业监管的同时,按照市长周鹏举11月13日的批示要求,市住建局已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关于供热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责,保障体制机制顺畅,做到出现问题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管、有具体人员管,高效处理供热投诉、信访办理问题,及时通报供热运行、抢修等相关信息,全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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