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我市房地产发展势头良好 主要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日期: 2021-04-29 浏览量:295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一、住建领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季度,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3.6%,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2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金额完成5.4亿元,同比增长75.1%,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7个百分点。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1.实行一线工作法,主动靠前跟踪服务。市住建局组成调研组,深入海州、细河、太平等区,对碧桂园、宝地、容大、宏基、万佳昕置业等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州府、宝地太阳广场、宝地城、印象江南、枫丹丽都、维多利亚湾等楼盘,通过实地调研、与企业负责人座谈的方式,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和楼盘销售情况,掌握企业存在问题和困难,如销售积极性不高,销售缓慢;楼盘开发定位不准,户型过大;项目建设停滞,亟待盘活利用等。

  2.采取月调度工作机制,预判房地产销售情况。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时跟踪调度各县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建设、销售等情况。市住建局从2021年1月起按月对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根据各县区月调度报表统计,一季度,全市排名前十的阜新祥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新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阜新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销售面积为9.1万平方米,占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的65%。

  3.落实“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推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供给体系,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按照年度确定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住宅租赁价格等调控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走向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发展状态。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按照历年新开盘销售统计情况分析,预计形成销售面积可为供应销售面积的40%,所以形成20万平方米销售面积,需要新开工建设商品房50万平方米,按照容积率2.0计算,需要新增建设用地25万平方米,扣除已出让地块,目前需要新增土地出让19.4万平方米。按照目前房地产项目从土地挂牌到办理预售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计算,今年需要在二季度完成土地出让。建议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挂牌出让东湖北、巩家洼子5号、59号、红旗小区等地块,实现我市商品房销售预期目标。

  2.加大在售商品房销售力度。对住宅类和非住宅类的库存,建议各县区要制定措施,减少库存,尤其是对非住宅类的库存,要通过招商引资的模式,消化非住宅类存量,转化为商品房销售增量。适时组织举办房交会,激活房地产市场。

  3.各县区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阜蒙县重点加大对金贵家园等项目销售,并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彰武县重点推进金桂园项目复工建设,加快推进泰达园3号一标段项目地块出让;海州区重点推进宝地城二期C、D组团和德尔小区建设,加快推进红旗小区地块土地出让;细河区重点推进大唐北地块、福邸龙湾小区二期、绿地剑桥三期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东湖北地块、巩家洼子5号地块和新城59号地块出让;太平区重点推进维多利亚湾项目复工建设,加快推进海河新村B地块出让;新邱区重点加大对宏运湾、昊海馨居库存量较大的项目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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