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1批

日期: 2019-12-20 浏览量:375 文字大小:

2019122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举报

人情况

1

D2100

020181

1130080

祥宇上品垃圾转运站噪音、气味

海州区

1115日,接到D210000201811130080号案件后经核实,祥宇上品垃圾转运站是20147月阜新祥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祥宇上品住宅小区时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并经规划局审批,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开发建设单位于2016115日与市环卫处海州清运站办理移交手续,正式投入使用。该转运站主要服务于祥宇上品小区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1)反映垃圾转运站距居民楼不足5米的问题

    经实地测量,垃圾转运站南墙到住宅楼外墙最远距离12.55米,最近距离为10米,完全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中规定的“垃圾转运站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米的标准”,投诉反映的“垃圾转运站距居民楼不足5米”情况不属实。

   2)夏天异味扰民问题

   由于夏季气温升高,垃圾陈腐产生一定气味,该情况属实。

   3)压缩机声音很大,噪音扰民问题

   由于作业时间较早,周边环境寂静,突出了压缩机工作声音,该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紧急部署,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1115日接到D210000201811130080号案件后,市住建委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查机制,成立调查组、督导组、信息组,调查祥宇上品垃圾转运存在的问题,督导整改工作推进,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按照市住建委党委要求,于1115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对全市垃圾站等环卫设施进行一次大排查,对设施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杜绝各种扰民事件的发生。1116日再次召开工作推进专题会,强调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二是采取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措施。1115日下午16时市住建委分管领导、督察组及公用设施服务中心带领相关人员到达现场,对照投诉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当天即采取对垃圾压缩设施进行冲洗的措施,减轻垃圾气味。同时排查全市二级垃圾转运设施,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1)反映“垃圾转运站距居民楼不足5米的问题”经实地测量,垃圾转运站南墙到住宅楼外墙最远距离12.55米,最近距离为10米,完全符合《国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中规定的“垃圾转运站与站外相邻建筑间距≥8米的标准”,投诉反映的“垃圾转运站距居民楼不足5米”情况不属实。(2)“夏天异味扰民问题”整改措施:对转运站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不留死角;每天增加对作业设备、车辆、基坑冲刷清洗次数,喷洒消杀药剂,有效降低转运站内垃圾气味。(3)“每天早上五点多清运垃圾,压缩机声音很大,噪音扰民问题”整改措施:为避免压缩机工作时噪音扰民,将转运站原作业时间早5:30—下午300调整为早6:30—下午300。并在压缩机工作时,将转运站门窗关闭,实行密闭化压缩,最大限度降低压缩机工作时的噪音。(4)“希望将该转运站迁移问题”整改措施:祥宇上品垃圾转运站,是20147月阜新祥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祥宇上品住宅小区时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并经规划局审批,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开发建设单位于2016115日与市环卫处海州清运站办理移交手续,正式投入使用。该转运站主要服务于祥宇上品小区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因该转运站为祥宇上品小区配套建设环卫设施,且为小区合法附属设施,如将该垃圾转运站拆除,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将无法转运处置,将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及周边环境卫生质量。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阜新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1220日至20191229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细河区区中华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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