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7-08-25 浏览量:125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住建局:
现将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安【2017】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并将自检情况及相关通知要求汇总成册(一式两份),于2017年10月27日前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联系人:李季虹 联系电话:6536015
电子邮箱:fxzlg@163.com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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