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6-09 浏览量:4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张金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保障道路畅通的建议》收悉,就您提出的加大机动车停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重新施划停车位及禁停区域、加强对占用消防通道停车行为的管理、查处私自圈占收费停车区域行为、强化共享单车停放管理等建议,现联合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强化对停车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落实
市住建局将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纳入2025年城市市容环境巩固提升重点内容,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为全年管理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一是要求各县区住建部门加强《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在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过程中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知晓率。二是针对私自圈占收费停车问题,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主城区大型停车场备案情况排查工作,已排查整治26家停车场涉及停车位4205个,同时,积极接受市民举报监督,对未完成备案的,及时告知补齐手续,对于未进行备案擅自立杆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目前此类事项已处理2起。三是完善早市场超时经营和超划定区域占道经营管理。要求属地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治理,截至目前已治理出槽占道经营829处,不按时出市撤市665处,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二、合理施划停车位(线)
就您提出的重新划置停车位(线)、禁停区域(线)建议,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将充分挖掘道路潜力,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在保障道路通行顺畅的前提下,设施施划临时占路停车泊位。同时积极
按照有关规定治理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私设地锁、车桩等行为。
三、完善电子警察设施
关于您提出的在应急通道和限时停车区域设立监控装置的建议,市公安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加大路面执勤民警的巡逻范围和频率,完善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多重手段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大力规范全市静态停车秩序。
强化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
四、关于您提出的规范停放秩序、加强对运营企业监管方面建议,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共享单车立法,在立法出台后,市住建局将通过以下举措加以强化。
一是强化协议管理。立法出台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要通过公平竞争方式,获得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权,并与负有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经营服务协议。未取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业务。
二是强化数据管理。通过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平台数字赋能共享单车管理,通过车辆编码录入我市管理平台,实施投放总量、运维监管情况的实时掌握,强化数据管理和监管、考核。
三是强化考核评价。通过线上平台数字化监管+线下执法人员巡查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建立正负面管理清单,以百分制量化的形式,强化对运营企业的考核评价。
四是建立退出机制。在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对于管理标准高的运营企业,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动态增加运营配额;对于管理标准低的运营企业,相应减少配额直至退出我市市场。
五是明确违规处罚。关于泊位外停放和未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由住建部门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关于监督举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市住建、市公安交警、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将认真处理12345等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机动车停放管理方面的投诉和建议,按照有关时限和要求处理好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要在各自领域对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处理。
综上所述,市住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多措并举、共同发力,切实开展好机动车停车管理相关工作,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为广大市民安全、顺畅出行保驾护航。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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