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科学管理路边市场,留存城市烟火温情、守护城市地域文化的建议》(156号)答复

日期: 2025-06-09 浏览量:7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吴峰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管理路边市场,留存城市烟火温情、守护城市地域文化的建议》提案收悉,我局非常认同您的建议,就您关于加强马路市场管理提出的划定经营区域、加强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减少噪音扰民等建议,联合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共同答复如下:

  一、着力整治违规占道和环境卫生问题

  根据工作职责,市住建局从市容市貌治理的角度,督促县区住建部门着力整治马路市场违规占道和环境卫生相关问题。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将马路市场管理工作纳入2025年城市市容环境巩固提升方案的重点内容,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为全年管理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二是规范设置审批。要求各区和两县城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规范设置各类占用城市道路、市政用地的马路市场,并将统一规划的点位方案报市住建局审定同意后方可设置。

  三是加强占道管理。要求各区和两县城区要按照城市环境整治有关标准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无出槽外溢、无违规占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早晚市场要按时撤市,秩序良好。

  四是加强清扫保洁。在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上,对全市马路市场治理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属地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督促经营主体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有关标准加强管理,做到无垃圾落地,并在散市半小时内,完成场地清扫。

  五是强化执法。对未经审批擅自占道设置或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要合理规划,按程序审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对合规设置的马路市场要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常态化开展外溢占道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的治理。

  二、切实加强马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市市场局通过强化督导,健全机制,有效开展早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过市、区、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城区早市暴露制售、食品“三防”设施不到位等食品安全隐患得到了彻底的治理,打通了我市城区早市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

  一是认真研判,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早(夜)现场暴露制售、“三防”措施不到位等顽疾,市市场局组成专班,对我市城区早(夜)市基本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导和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阜新市早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细化早市食品安全常态化管控措施。

  二是摸清底数,健全监管档案。全市现有西山、西苗圃、东风路、商贸城、红三街、红玛瑙6个政府划定区域的城区早市,共有1810户业户取得了《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卡》,日均销售额近100万元。6个城区早市所辖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早市食品摊贩监管档案,为规范早市食品安全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是强化督导,整治安全隐患。自早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实施以来,由市市场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相关科室、执法队组成了6个督导组定期到6个早市进行现场督查指导,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通过开展早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17户现场制售食品经营业户全部配备了早餐车,395家经营直接入口食品“三防”设施已到位。 

  四是巩固成果,强化责任落实。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各县区早(夜)市食品安全的督查指导力度,巩固整治成果,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有效治理马路市场噪声扰民问题

  关于委员提出的“个别摊主大肆喧哗,甚至用高音喇叭叫卖,造成了声音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的问题,公安机关将采取“巡”、“调”、“打”、“宣”的四项措施,全力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以“巡”促治。将在路边市场经营的重点时段、重点辖区、重点摊位周边强化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扰民噪音摊主,以规劝降低噪音分贝的方式,促进治理。

  二是以“调”促治。接到此类噪音警情线索,要立即奔赴现场、及时固定证据,在查清事实基础上,借鉴“枫桥经验”,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适用调解的手段化解矛盾、消除噪音影响、恢复安宁的社会生活环境。

  三是以“打”促治。对于危害较大的摊主噪音或经现场批评教育、警告后拒不改正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打击。  

  四是以“宣”促治。通过电视、广播、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张贴宣传资料横幅、召开座谈会等多渠道开展路边市场噪声污染治理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对于成功查处的路边商贩摊主噪声污染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析理、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宣传曝光,让路边市场商贩摊主了解噪音扰民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噪音给周围人带来的困扰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市住建局联合市商务局、市市场局、市公安局积极开展马路市场相关管理工作,再次感谢您的关心和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守护城市烟火气。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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