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发展立体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的建议》(122号)答复

日期: 2025-06-09 浏览量: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耿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立体停车场,缓解停车难的建议》已收悉。提案深入分析了阜新市停车难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我市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研究,现结合我市实际,答复如下:

  一、停车规范立法先行

  为了优化停车资源供给,规范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场监管、市交通运输、市财政、市应急等部门历时一年时间研究起草论证,多方考察学习,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居民小区配建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等多方面内容,为未来城市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关于全市停车位施划方面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充分挖掘道路潜力,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在保障道路通行顺畅的前提下,设施施划临时占路停车泊位;加大路面静态停车秩序管理,严格治理交通违法。同时,联合综合执法部门、属地县区街道政府严格按照《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治理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私设地锁、车桩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进一步加大路面执勤民警的巡逻范围和频率,完善电子警察等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多重手段严查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大力规范全市静态停车秩序。

  三、关于深度挖掘土地资源,缓解停车资源不足方面

  市住建局已借助全域苗圃化工作契机,要求各县区政府全面排查建成区内土地闲置资源情况,要求说明闲置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如短时间内不能马上利用的,需要立刻复绿,或者建设临时性停车场。

  四、关于查处停车场相关手续情况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针对私自圈占收费停车问题,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主城区大型停车场备案情况排查工作,已排查整治26家停车场涉及停车位4205个,同时,积极接受市民举报监督,对未完成备案的,及时告知补齐手续,对于未进行备案擅自立杆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目前此类事项已处理2起。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与我市当前政策高度契合,部分措施已纳入《条例》并逐步实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持续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努力为市民创造便捷、有序的停车环境。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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