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旧改后小区路灯和树木维护的建议》(63号)答复

日期: 2025-10-22 浏览量:57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艾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旧改后小区路灯和树木维护的建议》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逐年推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老旧小区不同程度增设了太阳能节能路灯,其保修期满后的维修,需要定期检查电路、对电池进行充电或更换,责任主体为物业服务企业,资金来源可从物业服务费或业主的公共收益(停车费等)中列支,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另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负责对小区内的树木进行养护(修剪、浇水、打药),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为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确保老旧小区亮化、绿化完好率,提升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市住建局先后出台了《阜新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阜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亮化和绿化的专业管理维护职责。2025年,市住建局制定了《阜新市2025年度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阜新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检查评定表》,将结合我市城乡环境整治攻坚,通过加大对小区路灯和树木管理维护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建立完善属地网格员巡查制度,压实县区责任,保持老旧小区新面貌。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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