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发挥公共停车位公用价值的建议》(103号)答复

日期: 2024-03-26 浏览量:55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董亚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公共停车位公用价值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停车难问题的关注和关心,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联合市公安局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开展整治行动

  就您提出的开展“清障专项行动”的建议。市住建局以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起草印发了《阜新市2024年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开展沿街商户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行动纳入整治范围,明确责任,提出要求,开展整治。同时结合沿街商户“门前三包”治理行动,对多次督促拒不整改的商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上传信用系统实现联合惩戒。

  二、推进智慧停车

  就您提出的创新管理模式的建议。市住建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深入推进智慧停车项目。该项目旨在促进城市立体均衡发展,缓解重点商业聚集区(如解放大街两侧等)交通压力,将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统一规划,运用智慧管理手段,通过停车收费的形式,增强停车位的流动性,解决沿街商户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问题,缓解停车难等问题。

  三、畅通监督渠道

  就您提出的畅通投诉渠道的建议。市住建局执法监督科及各县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已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下一步,拟通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设群众参与渠道,增强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

  四、强化法治引领

  就您提出的人性化管理工作建议。我局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研究相关政策,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探索既能便于有运货需求的商户,又能保障公众公共利益的办法。

  五、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市民法律法规意识,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市民,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舆论氛围。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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