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和运营管理的建议》(77号)答复

日期: 2024-03-26 浏览量:119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王立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和运营管理的建议》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创建有法可依的管理模式

  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推进《阜新市共享单车管理规定》立法工作。为切实加强共享单车管理,解决共享单车行政执法无法律依据的难题,市住建局申请将《阜新市共享单车管理规定》纳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立法。

  二、加强规划设计

  就您提出的共享单车投放饱和,政府下发“禁投令”的建议,我局将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市交通部门备案的投放数量范围内投放,通过给单车安装牌照或标识的方式控制投放总量,无牌照或标识的车辆将被视为超投车辆纳入整治范围。

  就您提出的共享单车点位设置建议,我局将依据日常巡查检查实际需要及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动态调整完善停车点位,使共享单车点位规划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合理化,在保障良好市容秩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方便于民。

  三、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

  就您提出的精准停放和坏旧车辆及时回收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运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通过建设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实现对运营企业的实时监管。二是通过建立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运营企业更换坏、旧车辆、日常运维摆放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于管理不到位的运营企业,采取约谈、扣除市场份额等方式予以整治。三是精确电子围栏。对全部停车点位进行电子测绘。拟利用北斗技术进行定位,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规范还车。

  四、加强对骑行人的约束

  就您提出的对市民规范停车加强教育和监管力度的建议,就您提出的提高使用人素质方面的建议,我局将从源头加强管理,通过运营企业启动惩治措施。包括对不在点位内还车的现象进行系统扣费或限制使用提醒,骑行人执意在点位外乱停乱放,将会在锁车后受到相应的惩处,从而引导市民规范停放。

  五、推出优惠套餐

  就您提出的提供优惠政策的建议,我局将通过与企业沟通,建议企业推出优惠套餐的形式,降低使用费用,满足使用频率高的群体消费需求,达到企业与用户双赢的效果。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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