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规范共享单车车辆停放的建议》(68号)答复

日期: 2024-03-26 浏览量:100 来源:市住建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郭宝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单车车辆停放的建议》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创建有法可依的管理模式

  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推进《阜新市共享单车管理规定》立法工作。为切实加强共享单车管理,解决共享单车行政执法无法律依据的难题,市住建局申请将《阜新市共享单车管理规定》纳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立法。

  二、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管

  就您提出的精准停放和坏旧车辆及时回收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运营企业的监管力度。一是通过建设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实现对运营企业的实时监管。二是通过建立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运营企业更换坏、旧车辆、日常运维摆放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于管理不到位的运营企业,采取约谈、扣除市场份额等方式予以整治。三是精确电子围栏。对全部停车点位进行电子测绘。拟利用北斗技术进行定位,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规范还车。

  三、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停放点位

  根据日常巡查检查实际及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动态调整完善停车点位,使共享单车点位规划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合理化,在保障良好市容秩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方便于民。

  四、加强对骑行人的约束

  通过运营企业启动惩治措施。包括对不在点位内还车的现象进行系统扣费或限制使用提醒,骑行人执意在点位外乱停乱放,将会在锁车后受到相应的惩处,从而引导市民规范停放。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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