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大整治部分临街商户非法圈占公共空间占用公共停车场的建议》(136号)答复

日期: 2023-05-11 浏览量:15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王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整治部分临街商户非法圈占公共空间,占用公共停车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私自侵占停车泊位全面整治。我局以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阜新市2023年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在我市城市建成区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年行动,将私自侵占停车泊位等问题列为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督促属地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辖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并由县区政府每月报告整治情况。同时,针对沿街商户私自侵占停车泊位问题,将沿街商户“门前三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的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压实县区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报废汽车(僵尸车)专项整治。针对沿街商户利用废弃汽车(俗称僵尸车)储存物品,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结合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现阶段,该方案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待方案正式印发,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大力推进整治落实。

  二、推进停车法治化进程

  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全力推动《阜新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立法论证工作,将我市停车管理尽早纳入法制化轨道。现按照计划,市住建局牵头,在市人大和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大力配合下,完成了《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修订工作,已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预计6月份《条例》通过市人大初审。

  三、开展智慧停车项目

  为有效遏制商家私自侵占停车泊位问题,缓解停车压力,我局自年初开始,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智慧停车项目。该项目将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统一规划,运用智慧管理手段,以停车收费的形式,解决私自侵占停车泊位等问题。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9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