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4-26 浏览量:15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田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红线内专营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方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您提出的建议,为明确供热设施维护和管理责任主体,提高供热企业服务水平,保证供热安全稳定运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民生。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快推进供热设施验收移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建局已编制完成《阜新市供热设施验收、管理和维护移交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明确实施范围、移交接收内容以及实施步骤等,对移交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移交期限提出了明确要求,计划在2025年供热期之前完成我市供热设施验收移交工作,所有供热设施全部由专业供热单位进行维护和管理。
下步,市住建局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印发至各县区以及相关单位,组织各县区有序制定移交计划,推进验收移交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会同属地共同做好供热设施的验收移交、管理维护工作,提升供热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稳定供热。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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