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5-10 浏览量:24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张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商家随意占用停车位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城市均衡发展规划方面
为促进城市立体均衡发展,缓解重点商业聚集区(如西市场餐饮业聚集区、新玛特周围等老商圈、新二院后身等)交通压力,增强停车位的流动性,缓解停车难问题。我局自年初开始,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智慧停车项目。该项目将对全市公共停车资源进行统一规划,运用智慧管理手段,以停车收费的形式,解决私自侵占停车泊位等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推进会议10余次,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考察本溪市、电话沟通了解葫芦岛市项目实施经验。为加快推进速度,采取倒排工期,各司其职,平行推进的原则,克服无专业经验,无专项规划等困难,完成项目立项所需的智慧停车专项规划编撰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式上网公示,同时对发现的不足进行了改进。
该规划坚持以商业等区域为重点,实施针对性有效措施,促进停车供需结构趋于合理,有效改善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商家随意占用停车位问题,为城市公共停车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支撑。该规划通过路外、路内停车规划,科学施划停车泊位。路外停车场规划在阜新市中心城区已有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个组团供需分析差额,在规划区内结合用地情况,进行公共停车场的布设以及建设。路内停车位重点发挥服务车辆出行短时间停放和补充夜间拥车车位不足的作用。根据阜新市城区停车发展现状与道路网络特性,城区近期需要一定规模的路内车位平衡供需,未来也需要适量的边石下停车泊位调节停车需求、补充特定地区车位供应针对白天停放的路内公共停车泊位。
二、加强执法检查方面
一是坚持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推进《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立法为重点促进解决私自侵占公共停车泊位问题。现阶段,由市住建局牵头,在市人大和市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大力配合下,已完成了《阜新市城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起草和修订工作,并已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预计6月份《条例》通过市人大初审;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通知》,对县区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提出要求。印发了《2023年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对县区加强市容秩序工作提出要求,为切实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实行整治数据月调度,同时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作为对县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三是针对废弃汽车(俗称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问题,结合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主要领导批示,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开展。现阶段,该方案已草拟完成,正在征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意见。待方案正式印发,我局将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大力推进整治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以市创城办和爱卫会的名义,在阜新住建、文明阜新等多个微信公众平台联合发出“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倡议,呼吁全体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各种不文明停车行为,为打造规范有序的静态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结合日常工作对广大市民加大遵纪守法方面的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渗透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不断营造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一方面,在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信访电话,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责成业务科室调查处理。另一方面,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住建部及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预计年底前能能够实现与省级平台联网。该平台的建设,能够为城市管理打开“天眼”,运用随手拍等模块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领域各类问题。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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