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规范管理共享单车的建议》(139号)答复

日期: 2022-04-15 浏览量:46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陈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共享单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我局已将共享电车停车秩序管理纳入市容环境整治一项重要内容,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指导和监督管理。

  一、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市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了《阜新市2022年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加强共享单车管理列入整治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划定停车点位,重点部位设置停车架,提升电子围栏精确度,增加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管理等措施,杜绝乱停乱放现象。

  二、开展联合办公

  我局与交警部门多次联合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加强管理,并由交警非机动车辆管理所采取给共享单车上牌照方式,督促企业规范共享单车日常管理,杜绝了多投放问题。要求县区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通过信访投诉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三、把好准入关

  做好环保、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府下发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阜政办[2019]57号)文件要求,将企业为用户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证明作为批准企业的要件之一(交通局报备)。投放车辆要符合国家标准,需满足环保和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合格品牌才允许投放。

  下一步,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共享单车良好运营秩序。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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