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07-30 浏览量:54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当事人: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2年7月14日实施了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工程中,涉嫌投标围串标,本机关于2022年7月15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 在2022年7月14日实施的在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项目中,涉嫌投标围串标,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清标检查报告,证明围串标;
证据二:调查询问笔录,证明 围串标 。
2022年7月22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辽(阜)市住建罚先告字〔2022〕第01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辽(阜)市住建听告字〔2022〕第011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 围串标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应当1.处工程合同价款(8500000元)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平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的规定,对你(单位)与个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工程合同价款(85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42500元整(肆万贰仟伍佰元整)。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平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人民币2125元(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阜新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 细河区
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当事人:王*
你(单位)于2022年7月14日实施了在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工程中,涉嫌投标围串标,本机关于2022年7月15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 在2022年7月14日实施的在阜新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设计招标工程项目中,涉嫌投标围串标,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清标检查报告,证明围串标;
证据二:调查询问笔录,证明围串标 。
2022年7月22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辽(阜)市住建罚先告字〔2022〕第011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辽(阜)市住建听告字〔2022〕第011号),告知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 围串标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应当1.处工程合同价款(8500000元)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平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的规定,对你(单位)与个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工程合同价款(85000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人民币42500元整(肆万贰仟伍佰元整)。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平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罚款,人民币2125元(贰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阜新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直接向 细河区
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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