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我市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67号)答复

日期: 2021-04-15 浏览量:488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李景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对方便小区居民生活,改善居住品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积极研判,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基本情况

  《辽宁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辽住建[2016]87号),已明确了既有住宅可以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加装及维护管理所需的资金由业主承担。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的规定,增设电梯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需进行充分协商,经专有部分占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目前,我市只有康大花园一栋多层住宅楼,由业主自行出资加装了电梯。

  二、制定实施方案

  2019年,国务院召开了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应群众期盼,改善居住条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列入国家、省、市政府的工作重点,重点实施。

  当前,市住建局已完成了《2020年阜新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年度改造计划。《方案》以民为本,遵从民意,成立了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将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纳入工作内容,采取政府补贴、居民出资以及权属置换、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推广一次改造终身保修的模式,有效解决电梯后期日常维修养护的难题。

  三、加大宣传力度

  市住建局将指导属地住建部门和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电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对加装电梯和使用的意识和认识,使百姓认可、理解、支持此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同时指导县区的住建部门协调街道社区对符合加装电梯的小区进行统计,并建立台账。

  今年我局将到兄弟城市学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联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公积金等部门出台《阜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和街道社区的职责、审批的流程、出资的方式等。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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