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26 浏览量:1271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银行:
按照《关于印发<省委2020年4月工作安排>的通知》(辽委办发〔2020〕17号)和《关于9月底前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开合要求的通知》(辽住建房〔2020〕14号)以及我市《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推动构建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目前我市的“四房网签”系统已经正式启用,经纪机构或个人可以登陆存量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租赁住房网签备案系统签订存量商品房交易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并通过系统上传备案,银行可以登陆抵押住房网签备案系统签订住房抵押合同并通过系统备案。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银行启用日期不得超过2020年10月1日。
特此通知。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6日
主办单位: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北新路119号 邮编:123000 Email:fxjwbgs@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1102000097号
辽ICP备2021000280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9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3308010 网站举报邮箱:fxjw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