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42号)答复

日期: 2020-04-16 浏览量:30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周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按照《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要求,阜新市于2017年末开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县区政府为主体能够认真执行《阜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内分别组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各县区相应制定了本城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逐年投入购置相应分类收集桶;逐年增加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各县区分别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二、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一是出台指导性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1号),参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9]33号)责任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日将以市政府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县区及市直有关单位。   

二是各县区逐步推进。全市各县区分别在辖区内以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展板等形式宣传报道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各县区相继购置了垃圾分类桶(箱)共计2600余个;各县区购置垃圾分类桶,粘贴垃圾类别醒目标志,摆放在试点小区内,逐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投放工作。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市、区两级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以展板、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宣传形式,宣传报道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等活动,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人人都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

二是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动员各城区在辖区社区内大力宣传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基本实现公共机构分类全覆盖,1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

三是市、区两级加大投入。引进社会公益组织或企业合作方式运作,逐年购置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配套分类运输系统、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4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提案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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