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日期: 2020-06-01 浏览量:480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字大小:

20206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举报人情况

1

X210000201811280104

阜新市垃圾处理厂堆存大量污泥,气味难闻,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和周围土地

阜蒙县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1、阜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接收清源和开发区城市污水厂污泥,场内污泥池内堆存污泥约4万立方米,垃圾场第一填埋区露天堆放污泥约3万吨,存在一定异味。已采取掺拌生石灰、绿植覆盖、喷射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异味。

2、由于垃圾场渗滤液车间设备达到使用年限,停止垃圾渗滤液处理,在渗滤液车间提标改造完成前,第一填埋区封存渗滤液约10-15万立方米。

 

情况属实

立即制定整改措施。一是对填埋区封存渗滤液进行应急处置。截至2020年5月15日垃圾场第一填埋区封存渗滤液处理全部完成,共处理渗滤液13.05万m³;二是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车间进行升级改造。2019年5月完成,2019年7月验收合格。日处理渗滤液能力200m³,满足新产生渗滤液处置要求;三是污泥池污泥及露天堆放污泥全部处理。截至2019年10月16日污泥池污泥及露天堆放污泥处置全部完成,共处置污泥65352吨;堆存污泥、积存垃圾渗滤液处理全部完成,具备环保销号条件。四是制定污染源管控措施,并加以实施。第一步将一期库区垃圾倒运至全防渗的二期库区后,对一期库区进行场地平整,重新铺设地下水和渗滤液倒排系统、防渗系统、填埋气体倒排系统,彻底隔断污染源,解决一期库区无水平防渗问题,同时建立环境检测系统,随时进行环保检测;第二步对垃圾坝进行加固做防渗处理;调蓄池设置气体收集除臭设施,防止异味扩散污染周边环境;新建分区坝预防二期填埋库区防渗结构失效渗滤液渗漏;对饱和的第二填埋区进行封场,做生态补植修复目前完成垃圾倒运,完成挖运垃圾60.5万m3。继续对一期库区老垃圾至岩石层之间的污染土进行挖运,工程量约2万m³,平均挖深1.4米,解决污染土继续污染问题;场地平整、新建分区坝、第二填埋区封场正在进行,污染源管控措施2020年底全部完成。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阜新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1日至2020610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阜新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8-6325109

邮寄地址:细河区区中华路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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