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我市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31号)答复

日期: 2019-05-30 浏览量:195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住房建董明宇 文字大小:

王志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农村垃圾处理问题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好2019年《阜新市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我市村镇建设品质,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好、管理好,按照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结合我市村镇建设实际,已制定《阜新市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发至各县、区政府。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的环保意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村委会自治和村规民约作用全面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营造“开展垃圾分类,共建美好家园”舆论氛围,动员学校、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力量来共参与。

()建立高效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县城周边以及城市环卫体系易覆盖地区可采取城乡一体化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方式处置;距离县城较远,距离乡镇和片区处理设施较近,可采取乡镇片区相对集中处置;偏远欠发达村屯可采取村庄分散处置。结合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入生产,本着垃圾“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占据区位优势的镇、村可将垃圾进行焚烧处理。

(三)加强行政引导,完善管理体制。以党委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为原则,从培养农民的环保文明习惯、参与正确分类、资源化利用入手,建立垃圾治理党委牵头、“一把手”带头的领导机制,县、乡、村三级书记要将垃圾治理工作做为抓基层党建工作有效载体,做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有力抓手。要通过抓党建来推进垃圾治理工作的落实,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增强村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各县、区要指导乡镇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灵活采取城乡一体化管理、镇政府统一管理、包村清运、统一外包清运或其他管护机制,确保管护机制覆盖全部村庄。做到日常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及时清运,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四)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区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短板。对现有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要加快建设、改造进度,增强收集、转运、处理能力,提高垃圾治理水平。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

   (五)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和乡镇的垃圾处理场,从根本上解决邻近城区乡镇垃圾处理问题。结合阜新蒙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入运营,阜新市城区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将陆续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终端处理。同时,我局也发函至各县区政府,积极鼓励距离垃圾焚烧发电厂较近的乡镇,建设生活垃圾二级转站,最后将生活垃圾送至焚烧发电处理。并鼓励城市周边乡镇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推行生活垃圾“五指法”分类模式,即:可腐烂的堆肥沤粪,可燃烧的烧掉,可卖的废品卖掉,建筑垃圾平坑垫道,有毒有害的由村集中收集处理,实现“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实现垃圾分类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四化”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由衷地希望您可以在百忙之中继续关注和指导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推动我市住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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