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对阜新顺吉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日期: 2016-04-13 浏览量:380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阜住建工罚[2016]016号 顺吉上河湾小区1、2、3、28、29、30#楼工程 阜新顺吉置业有限公司 李昂 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第五十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一般情形,对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 罚款;15日内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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