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对阜新市筑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日期: 2016-03-16 浏览量:308 文字大小: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0 阜住建工罚[2016]010号 办公室、车间、化验室等建筑工程 阜新市筑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幺铁铭 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第五十七条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一般情形,对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的罚款 罚款;15日内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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