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筑业产值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2-27 浏览量:1286 来源: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董明宇 文字大小: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管理部,各建筑业企业: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更好地为全市建筑业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作用,现就加强建筑业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一)全市各建筑业企业工作要求。各建筑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完善企业内部统计工作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准确地填报各期建筑业统计数据。为全市建筑业发展,精准施策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各县区住建局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建筑业企业上报情况按规则进行审核、汇总,掌握本县区建筑业企业产值情况并进行研判分析,并按原有工作方式和路径上报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三)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对各县区产值申报统计工作按时间节点进行督办,并汇总各县区统计报表报送市住建局。

  二、统计数据报送要求

  (一)产值月报。全市入统建筑业企业于每月7日前,向注册属地住建局报送当月产值数(详见附件1)。(例如:2月7日前报送1月份产值数,3月7日前报送2月份产值数,依此类推。)

  (二)产值季、年报。全市入统建筑业企业在每个季度、年度统计上报系统关闭后的次日上报本季度、本年度数据(例如:在7月6日统计系统关闭系统,7月7日报送季度产值表,各项数据为4-6月当季累计数,以此类推),上报季、年度报表与月报表样相同。在报送季、年报时同步报产值项目统计表(详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产值季、年报是月报的累计数值,上述数据必须与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向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各建筑业企业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数的同时,需同步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住建局认真做好统计工作,请全市所有入统建筑业企业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录入相关信息。


  联系人:陈皓天 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   13500485551

      马珊珊 市住建中心市场部   18624451000



  附件:1.阜新市建筑业产值统计表.xlsx

     2.产值项目统计表.xlsx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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